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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战疫情·嘉检在行动】不起诉,复工复产关头他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

南湖区人民检察院 嘉兴检察 2022-06-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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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希望各位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,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,做一名守法经营者,提升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牢记坚守法律底线,也希望你们接下去继续做好企业,懂得回馈社会。”

3月12日,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对1家企业和4名企业经营者进行了相对不起诉集中宣告,检察官向被不起诉单位和个人表达了检察机关的告诫和期望。疫情期间,检察院谦抑、审慎、善意的司法办案理念,让复工复产中的涉案企业感受到了阵阵暖意。

被不起诉单位的法人代表老李,1996年进入家纺行业,在嘉兴市南湖区开办了一家企业,后因一念之差,于2017年到2018年间找人虚开了1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,抵扣税款20多万元,涉嫌犯罪。此后疫情爆发,身背着案子,企业今年2月下旬又才刚复产,取保候审中的老李既懊悔,又担忧。


“你抵扣的这些税款后来补缴了吗?”3月9日,检察官和同事到老李企业实地走访,对案件做调查。



得知老李已主动补缴税款后,检察官详细解释了刑事案件办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,并告知老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。老李表示,愿意接受认罪认罚。


“什么时候复工的?现在生产经营怎么样?疫情对你们有什么影响?”在走访老李的生产车间和仓库过程中,检察官仔细地问起了企业的经营情况。



“2月下旬开始复工,工人基本上是本地人,有十几个员工回了湖南老家,疫情结束后就会回来。影响是有的,比如有旗舰店还没开,但目前网络销售量还可以。”老李一一回答、介绍。


“对你的处理,检察机关会从犯罪情节、犯罪后果和认罪态度等方面认真考虑,你现在专心把企业经营好,和工人们一起度过这次疫情的难关。”检察官对老李说。


3月12日,老李按通知来到检察院听候案件处理结果,当天还有其他4名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或虚开发票罪的企业经营者,也一并到场等候。




考虑到这些单位和个人涉及的金额不大,有自首坦白情节,而且案发后都已退缴税款,又都是初犯,认罪悔罪态度好,属于“犯罪情节轻微”,检察院经审查决定,对老李公司及其他4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,并进行了集中宣告。


“这次真的是个教训,以后不会再这样了。”宣告现场,老李再度表示,今后绝不再做触犯法律的事,守法经营,把办了20多年的企业继续好好办下去。




来源:南湖区人民检察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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